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体育强国、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促进掷球运动普及和发展,我中心将于2025年8月19日至22日在山西省代县举办2025年中国掷球优秀景区赛(代县站)。现印发竞赛规程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报名表docx.docx 2.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.docx 3.赛风赛纪承诺书docx.docx 4.监护人同意函.docx
体育总局小球中心
2025年8月4日
2025年中国掷球优秀景区赛(代县站)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
中国掷球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山西省冰雪运动中心
代县人民政府
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
山西省掷球协会
四、执行单位
代县掷球协会
五、时间地点
(一)时间:2025年8月19日- 22日(8月19日报到,20日开始比赛,8月22日离会)
(二)地点:山西省代县旧城体育场掷球场
六、参赛人员
全国各省市、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掷球协会、高校(含高职院校)、中学(含中职院校)、老年体协等为单位报名(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)。
七、比赛项目
小金属球单人赛、混合双人赛
八、参赛要求
(一)各单位最多限报2支队伍,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名(可兼任),教练1名(可兼任)。
(二)各项目均可报男、女运动员各4人。
(三)所有参赛人员需签署免责书,报名时必须携带人身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。
(四)男、女运动员年龄14周岁(含)-72周岁(含)。
(五)比赛服装:各队必须按照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,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,上衣必须有领有袖。
九、竞赛办法
小金属单人赛、混合双人赛
(一)竞赛规则:采用中国掷球协会最新《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循环赛或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名次,具体办法以赛前技术会议公布为准。
(三)比赛不设种子队,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抽签进位。
(四)决定名次办法:在各单循环比赛中,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(即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)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如两队积分相等,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。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,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;如净胜分亦相等,则相等各队间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其中两队得分相等,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;如得分亦相等,则相等各队间失分少者名次列前,如其中两队失分相等,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失分仍相等,则进行抛击小球比赛。
(五)比赛一局决定胜负,每局11分,限40分钟;控球时间30秒。如时间到,双方比分相等,则加赛一轮决出胜负。
(六)报名不足三队(人、对)时,取消比赛。
十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(一)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;参赛队不足六队(对、人)(含六队、对、人)时,减一录取,前三名颁发奖牌;
(二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。
(三)特别福利:所有参赛运动员、裁判员、教练员及工作人员,参赛期间(赛前1天至赛后1天)游览雁门关景区门票免费。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(一)报名:
1.8月9日前请参赛队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或领队签名及电子版,通过电子邮件(电邮标题请注明“中国掷球优秀景区赛”字样)分别发至:中国掷球协会群体与青少年专项委员会赛务邮箱:zhiqiuqtyqsnzwh@163.com 联系人:石老师(13937223906)、张老师(15163502345);
同时报代县掷球协会邮箱:18295809998@163.com,联系人:马老师18295809998(微信同号)。
2.比赛报名信息提交后,不得随意更改,确因伤病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材料(如诊断证明)。为避免遗漏,请各单位在电子或书面报名的同时,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,联系人:马老师(18295809998)。逾期报名无效(以收到邮件或传真的日期为准)。
(二)报到:
1.各参赛队于8月19日报到,召开技术会议,8月20日-21日比赛,8月22日离会。
2.提前报到须经赛区同意,经费自理。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意外伤害保险证明、健康证明(或半年内体检单、体检内容需包含心血管检查内容)、本人签名的安全责任承诺书、赛风赛纪承诺书等。未成年人还需提交监护人同意函。
3.报到地点:代县如家商旅酒店
4.高铁站雁门关站可坐公交车到代县融媒体下车(丁字路口斜对面)即可。
十二、器材和经费
(一)器材:
1.小金属地掷球比赛用球由各参赛队自备,须符合中国掷球协会以及国际掷球联合会有关规定。
2.其他器材由中国掷球协会审定。
(二)经费:
1.各队全部经费自理。
2.赛区推荐酒店:代县如家商旅酒店,王经理13753054222
地址:雁靖大街与新南街丁字路口东北角
费用为180元/人/天,住宿为标间,每日提供早中晚三次自助餐。
十三、技术官员
本次比赛活动设纪律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,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。上述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、交通食宿费、劳务费由协办单位承担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五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掷球协会。